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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对货车完全计重收费 |
为鼓励国家推荐车型以及多轴大型车辆正常合法装载,广东高速在交通运输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正常装载车辆的优惠范围,加大了对10~40吨正常装载的优惠力度,按全国统一标准,调整车型分类计费标准,并同步实施货车完全计重收费,粤通卡优惠也改为直接在收费站缴费打折。据了解,新的车型分类标准实施及货车完全计重收费实施后,广东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将会有升有降。同时请货车司机留意勿行驶ETC车道。
昨日零时起,广东正式执行高速公路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并同步实施货车完全计重收费。车型分类调整后,客车收费水平基本持平,大部分客车收费金额保持不变,但也有部分客车因车型归类的不同导致车型分类系数发生变动,会出现收费金额“有升有降”的情况。
如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的小轿车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收费上升;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但座位数小于7座的面包车和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2轴6轮,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下调为二类,收费下降。
实行完全计重收费后,如货车合法装载,总体收费水平基本持平,但也会出现“有升有降”的情况。
加大对正常装载车辆优惠
据了解,广东当前实施的“车型+计重”的组合式计重收费模式。完全计重收费模式是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按规定的吨·公里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实施完全计重收费后,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12元/吨·公里。收费里程以主管部门公布的高速公路收费里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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